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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关于禁止非法穿越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8 14:57    阅读次数:

近年来,部分户外运动探险者擅自组织非法穿越活动,违法违规进入或穿越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障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不受威胁、生态环境免遭破坏,促进保护区事业和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和谐发展。盐池湾管护中心再次公告如下:    

一、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非法进入。确需开展科研等活动者,需办理林业行政许可手续方可进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擅自非法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观光、旅游、穿越等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造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破坏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 盐池湾保护区地处青藏高原北缘,地广人稀,交通、讯息不畅,且地形地貌复杂,属寒漠高原气候,易发生安全事故,对因擅自非法穿越、探险等活动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由组织者、穿越者负全责。

特再次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937-8122828

 

 

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