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 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8-27 16:17    阅读次数:


2023年度

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2006年2月,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国办发【2006】9号),甘肃肃北盐池湾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7年8月,经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甘机编通字【2007】65号)和甘肃省林业厅(甘林人字【2007】214号)批准,成立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事业性质,县级建制,隶属于甘肃省林业厅(现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管理;2019年1月,经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酒泉张掖白水江分局的批复》(甘编委复字[2019]1号)批准,成立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酒泉分局。

2021年5月,根据《中共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更名的通知》(甘林党发[2021]52号)文件的要求,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酒泉分局)更名为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酒泉分局)。

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查保护区各类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与资源监测,保护生态和自然资源;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从有利于保护区工作出发,进行适度合理的产业开发工作。

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酒泉分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及国家公园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盐池湾保护区及肃北县、阿克塞县、鱼儿红国营牧场划入国家公园区域内的具体试点工作;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组织实施特许经营和社会参与;负责规定权限内的项目审批;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国家公园内的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协调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生态修复区内的生产经营设施退出和生态移民搬迁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保护区政务工作;负责拟定保护区工作计划,制定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 外事、信息发布、后勤保障、车辆调配、计划生育等工作。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

2、组织人事科:负责保护区党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保护区党和国家有关组织、人事、劳动、统战、侨务、老干部、纪检等方面的方针 政策;负责干部和人才队伍管理、机构编制、人事调配、职称评聘、职工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纪检、内部审计、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协调工、青、妇工作,保障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设科长、副科长各一名。

3、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保护区预(决)算,资金筹措、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财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统计、财务、专控商品购置申报等工作;负责项目总体的筛选、申报、储备等工作。设科长(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科长(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各1名。

4、保护监测科:负责执行保护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保护区内资源监测,珍稀动植物救助等工作;负责自然环境项目规划、实施、管理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防治检疫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研究及国际重要湿地管理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保护区内《森林法》《草原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类涉林涉草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设科长、副科长各1名。

5、科研管理科:负责保护区科研工作,组织科研考察;负责科研课题的研究、论证、申报,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科普、科技档案管理等工作。设科长、副科长各1名。

6、国家公园管理科:负责执行国家公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国家公园内项目申报,特许经营和社会参与等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生态修复区内的生产经营设施退出和生态移民搬迁等工作。设科长1名,副科长2名。

7、基层保护站

设置盐池湾、石包城、老虎沟、鱼儿红、疏勒、碱泉子6个保护站。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辖区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资源调查、巡护、监测等工作;负责林地管理、防灭火、有害 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负责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1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07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08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740.7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55.47万元,下降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盐池湾管护中心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努力加快结转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5712.3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28.42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6760.77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79.9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71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9.42万元,占99.25%;其他收入42.89万元,占0.7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76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51万元,占11.97%;项目支出5951.26万元,占88.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661.0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653.78万元,下降6.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2022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36.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61万元,增长11.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盐池湾管护中心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努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了项目资金的支出率。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36.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81.24万元,占13.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2万元,占1.31%;卫生健康支出46.01万元,占0.68%;节能环保支出3817.71万元,占56.68%;农林水支出1837.58万元,占27.28%;住房保障支出65.02万元,占0.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17.78万元,支出决算为673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3%。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3.47万元,支出决算为88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达的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工程,因当地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影响,当年该项目建设前期相关手续办理缓慢,导致施工单位无法进场按期开工。同时,该项目实施区域位于高海拔、高寒地区,冻土期较长,每年有效施工期较短,加之入冬后施工可能存在基础不牢固、发生地基塌陷的现象,故截止2023年年底部分建设内容尚未完成,造成该项目资金未能完成全部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97万元,支出决算为8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并支付了关系转移人员职业年金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01万元,支出决算为4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91.06万元,支出决算为381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8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83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02万元,支出决算为6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9.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9.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8万元,下降2.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和调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1.08万元、津贴补贴126.54万元、奖金137.07万元、绩效工资101.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9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9万元、住房公积金65.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65万元、退休费4.5万元

公用经费3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0.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电费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74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2.35万元、邮电费1.34万元、取暖费2.59万元、差旅费12.06万元、维修(护)费1.01万元、培训费1.13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工会经费3.76万元、福利费5.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15万元,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三公经费逐年压减政策。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与本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收入和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86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三公经费逐年压减政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与本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收入和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86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三公经费逐年压减政策。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29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3.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三公经费逐年压减政策。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2023年我部门无外事接待活动。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9万元。主要是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与本年均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与本年均无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8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三公经费逐年压减政策。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37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75.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9.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29.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58%。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野外巡护。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3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16个含4个连续性结转项目),共涉及资金558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19%。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酒泉分局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项目”、“森林保护修复项目”等1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2.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有10个项目结果为“优”,2个项目结果为“良”,1个项目结果为“差”。3个项目暂无法全面作出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费、2023年第二批草原植被恢复费及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酒泉分局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项目项目资金于2023年12月下达,项目未开展,资金未形成支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酒泉分局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项目、森林保护修复项目等1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报表详见附件2、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1.“林业草原资源保护与发展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下达2023年预算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公园项目资产调查、财务咨询、技术交流与培训等差旅费及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设备等工作产生的费用支出。通过完成该项目的实施,将逐步提高盐池湾管护中心的管理水平,为保护区项目建设、日常管理提供并建立起完善的科学依据,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人员能力的提高,加快专业化队伍的建立,从而实现保护区运行规范化、系统化和专业化,具有显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预算执行率100%。产出指标设置总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其中:国家公园开展巡护管护工作次数、国家公园完工及时性、国家公园开展巡护管护及时性、项目成本控制率指标完成率均为100%。效益指标设置总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林区社会稳定率、原住居民参与国家公园管护率、人为大型破坏生态资源事件发生数、特有珍稀濒危动物人为死亡数指标完成率为100%。满意度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林区职工及周边群众满意度指标完成率为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2.“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酒泉分局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项目(国营鱼儿红牧场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19.98万元,完成预算的39.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下达2023年预算资金30万元,主要通过调查规划设计、整地、人工种草、护草防火、草原资源管护、草原植被修复、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实现了被占用草原的有效恢复;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4分,预算执行率39.96%。产出指标设置总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其中:植被恢复面积、植被恢复项目完成率、植被恢复政策宣传次数、开展培训次数、培训合格率、植被恢复(人工草地建设)验收合格率、人工草地建设及时性、项目成本控制率指标完成率均为100%。效益指标设置总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植被恢复政策宣传知晓度、人为大型破坏草原生态环境发生数指标完成率均为100%。满意度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草原植被恢复区域群众居民满意度指标完成率为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目前已完工,盐池湾管护中心已于2023年12月多次催促施工方申请支付项目进度款和尾款,但因对方年底事务繁忙、距离管护中心较远等原因,未能在2023年完成资金支付申请。管护中心于2024年1月再次催促施工方申请资金支付,已得到对方在2024年春节后完成资金支付申请的承诺。下一步改进措施:催促施工方申请支付项目进度款和尾款,并及时完成全部项目资金支付。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3.“湿地保护修复补助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57万元,完成预算的0.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下达2023年预算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对居住在国际重要湿地和平草湖湿地范围内的三个行政村的纯牧户,由于季节性禁牧造成损失的三个村 81户进行补偿补助,以及宣传教育,巡护监测等。该项目的批复期限为2023年6月-2024年12月,按照方案要求,于2024年6月开展补偿补助工作,目前正在筹备阶段;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分,预算执行率0.86%。产出指标设置总分50分,自评得分32分,其中:黑颈鹤等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数量增多、自然资源监测覆盖面积298平方公里、对湿地内不同种类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覆盖率≥90%、健康湿地面积比上年变化率(非人为因素)≥95%、项目建设成本是否在可控制范围内指标完成率均为100%;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对象230人、原住居民(户)参与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率=100%、按计划任务完成率三项指标因补偿年度为2024年,故未能完成;野生动物隔离防护设施58个指标因未能得到批复,故未能完成和进行自评。效益指标设置总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黑颈鹤等珍稀濒危物种在酒泉片区更好的栖息、人们保护湿地意识显著提高、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更丰富、湿地项目区民生状况、湿地辖区内环境改善状况、湿地项目区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指标完成率均为100%。满意度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湿地辖区及周边牧民满意度指标完成率为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批复期限为2023年6月-2024年12月,截止2023年12月31日,项目正在筹备阶段。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推进项目,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及预期项目成果,并及时申请项目验收。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

4.“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酒泉分局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因该项目资金于2023年12月下达,项目未开展,资金未形成支付,故暂无法全面作出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下达较晚以及实施方案编制不规范导致项目整体进度推迟。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各项内容实施,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项目验收。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因该项目资金于2023年12月下达,项目未开展,资金未形成支付,故暂无法全面作出绩效自评。5.“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森林保护修复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92.66万元(含结转资金),执行数为2129.02万元(含结转资金),完成预算的85.4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下达2023年预算资金1788.6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积极开展国有林管护、社保缴纳补助、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偿工作。国有林管护178.86万亩,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可持续性。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完成了护林员全年劳务费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完成了178.86万亩的国有林管护;完成了档案管理工作;完成了各管护站(点)的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8分,预算执行率为83.18%。产出指标设置总分为50分,自评得分50分,其中:国有林管护面积178.86万亩、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偿面积178.86万亩、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偿准确率=100%、国有林管护覆盖率=100%、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偿及时性、社会保险缴费补助及时性、项目成本控制率≤100%等指标完成率均为100%。效益指标设置总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其中:因社保补助造成有责事件发生数=0次、国家级公益林人为大型破坏事件发生数=0次等指标完成率均为100%。满意度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指标完成率为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6.“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53万元(含结转资金),执行数为95.53万元(含结转资金),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下达2023年预算资金93万元,通过参加森林保险项目建设,加强了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保护宣传,明显提升了有害生物防治宣传力度,有效改善了公益林生态环境,提高了保护区植被覆盖率;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预算执行率100%。产出指标设置总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其中:投保面积覆盖面指标、各保护站保险覆盖面指标、绝对免赔额指标、风险保障水平指标完成率均为100%。效益指标设置总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其中:风险保障总额指标、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指标、经办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指标完成率均为 100%。满意度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7.“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项目(林区禁种铲毒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2.98万元,完成预算的2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下达2023年预算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禁毒宣传工作;购置无人机、保密文件柜等设施设备;开展执法巡护等现地踏查工作。按照省林草局要求,在进一步广泛开展林区禁毒人民战争的基础上,禁毒宣传教育、搜山踏查要实现全覆盖。各责任单位紧紧抓住关键环节,组织各方面力量,对涉毒重点林区、省县乡毗邻地区全面开展宣传教育、踏查铲毒等工作,力争毒品“零种植”,确保毒品“零产量”;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3分,预算执行率30%。成本指标设置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项目成本控制率100%;产出指标设置总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其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禁毒宣传品3次,林区踏查铲毒巡查96天,宣传品质量合格,重点林区、林班禁毒踏查覆盖率为85%,重点林区、林班禁毒踏查347人次。效益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项目完工及时性为及时。满意度指标设置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社区群众满意度度达到8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保护区面积广,战线长,巡护未能达到全覆盖。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进行野外调查,合理规划巡护线路,扩大巡护范围,争取落实360度无死角巡护踏查,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调查及预期项目成果,并申请项目验收。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8.“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项目(林草种质资源调查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7.46万元,完成预算的49.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下达2023年预算资金15万元,主要进行林木种质资源、草种质资源普查,普查面积16万公顷,样线总长度37.3km,普查样方298个(样线内样方149个,样线两侧样方149个);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5分,预算执行率 49.7%。成本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项目成本控制率100%;产出指标设置总分50分,自评得分40分,其中:普查任务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指标均为 100%。效益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其中:种质资源保护意识、林草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均为 100%。满意度指标设置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外业调查已全部完成,采集的标本现已经交由专家进行鉴定,目前尚未全部鉴定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各项内容实施,待专家鉴定完成后将尽快申请验收,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项目验收。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

9.“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项目(森林草原防火财政补助资金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73万元(含结转资金),执行数为25.19万元(含结转资金),完成预算的72.5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下达2023年预算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对防火巡护道路进行维修;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栏开展防火宣传;邀请消防队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开展防火监督检查工作;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等;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7分,预算执行率52%。成本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项目成本控制率100%;成本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项目成本控制率100%;产出指标设置总分50分,自评得分43分,其中:开展专题技术培训场次、专题技术培训人次、培训开展及时性均为100%,专题培训达标率为80%;效益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其中:草原火灾受害率、森林火灾受害率指标完成率均为 100%。满意度指标设置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项目涉及群众满意度及职工满意度均达到8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导致部分实施内容滞后;二是保护区环境恶劣,冬季施工困难,危险性较高,故防火道路维修工作没有按时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各项内容实施,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项目验收。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10.“林业草原行业管理费(林政执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万元(含结转资金),执行数为8.97万元(含结转资金),完成预算的90.6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下达2023年预算资金9万元,主要用于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栏开展宣传工作;邀请专业人员讲解执法知识;加强办案设备配置,组织管护人员加强日常巡护;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9分,预算执行率89.67%。成本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项目成本控制率100%;产出指标设置总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其中:举办培训次数、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次数、开展专业技术性指导次数、林草行政案件受理率、培训人次、配备林草执法人员人数、林草执法人员资质符合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率、林草行政案件办理及时性、培训开展及时性、宣传活动开展及时性、专题会议召开及时性、专业指导开展及时性指标完成率均为 100%;效益指标设置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其中:机构正常运行率、林草行政案件办结率、有责事件发生数均为100%;满意度指标设置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服务群众满意度达到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宣传方面资金尚未全部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各项内容实施,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项目验收。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11.“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项目(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4.25万元,完成预算的28.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下达2023年预算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在盐池湾保护区漫土滩一带进行鼠害防治,防治面积5万亩;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3分,预算执行率为28%。成本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项目成本控制率100%;产出指标设置总分为50分,自评得分46分,其中:开展专题技术培训场次、专题技术培训人次、专题培训达标率、培训开展及时性指标完成率均为100%,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及时性指标为及时。因项目工程尚未完工,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指标自评得分8分,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合格率指标自评得分3分。效益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满意度指标设置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项目涉及群众满意度及职工满意度达到8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开始施工时保护区已进入雪季,因此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各项内容实施,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项目验收。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12.“重点项目前期费和基本投资(甘肃省祁连山国家公园肃北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59.84万元,完成预算的79.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下达2023年预算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老虎沟保护站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开展巡护道路维修工程;完成防灾减灾、消防设备采购等;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8分。成本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项目成本控制率100%;产出指标设置总分50分,自评得分45分,其中:10千伏输电线路新建数量指标、巡护道路维修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指标完成率、管理经费保障率、业务经费保障率均为100%,项目验收合格率自评得分0分。效益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其中,提高酒泉分局管理能力与管理水平、维持生态系统稳定指标完成率均为100%。满意度指标设置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已完成建设,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审计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审计完成后将抓紧申请验收。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13.“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75万元,执行数为24.93万元,完成预算的83.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下达2023年预算资金29.7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调查工具、防护用品,调查过程中的车辆租赁及燃油、车辆修理费用等;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8分。经济成本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项目成本控制率100%;产出指标设置总分50分,自评得分46分,其中管理经费保障率、项目管理一次性验收合格、工作经费投入完成率、按计划任务完成率均为100%,管理经费支出不及时,自评得分为4分。效益指标设置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满意度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项目涉及群众满意度及职工满意度达到8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资金下达较晚导致方案招标等工作延期,截止2023年12月底,项目已完成建设,但设备采购尾款未支付,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开通后将及时支付设备采购尾款。下一步改进措施:将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和进度安排抓紧完成项目建设,争取按期完工,并及时申请项目验收。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14.“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2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7.2万元,执行数为99.14万元,完成预算的32.2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下达2023年预算资金307.2万元,通过实施草原补播改良15000亩草地,完成草原健康与退化评价样地调查监测工作;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3分。成本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项目成本控制率100%;产出指标设置总分50分,自评得分0分,其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自评得分均为0分。效益指标设置总分20分,自评得分0分。满意度指标设置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下达较晚,且资金下达后保护区气候已不适宜施工,截止2023年12月底,部分工作尚未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于2024年天气回暖后及时推进项目建设,并按时完成项目审计及验收工作。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差。

15.“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万元,执行数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0.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因该项目资金于2023年12月下达,项目未开展,故暂无法全面作出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下达较晚,且资金下达后保护区气候已不适宜开展调查,截止2023年12月底,只完成了项目评审工作,其他工作尚未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于2024年天气回暖后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并按时完成项目审计及验收工作。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因该项目资金于2023年12月下达,项目未开展,故暂无法全面作出绩效自评。

16.“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第二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因该项目资金于2023年12月下达,项目未开展,资金未形成支付,故暂无法全面作出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下达较晚,项目方案编制延时,截止2023年12月底,该项目方案正在评审中,调查工作尚未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待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后,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于2024年天气回暖后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并按时完成项目审计及验收工作。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因该项目资金于2023年12月下达,项目未开展,资金未形成支付,故暂无法全面作出绩效自评。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二十、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反映用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勘界、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研、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二十、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反映专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二十、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反映天然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区公共支出(项):反映林区公共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反映草原草场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行业标准、政策法规、规划规程制定,生态工程及项目的可研、评审评估、绩效评价、检查验收,资金资产监督管理,统计调查与数据分析发布,检疫检测,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监管,新品种及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安全与遗传资源管理,重大宣传,人才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四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四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四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四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五十、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十一、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五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五十三、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五十四、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五十五、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五十六、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五十七、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五十八、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五十九、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六十、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十一、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六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六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六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六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六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六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六十八、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六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七十、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七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七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七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七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七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七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七十八、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七十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八十一、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八十二、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十三、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其他基本建设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含的资本性支出(不含对企业补助)。

 

附件1.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年).xlsx


附件2.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3.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关于上报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的报告.docx